马克思曾经说过:“资本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,它就铤而走险;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,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;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,它就敢犯任何罪行,甚至冒绞首的危险."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这种人,可能在大多人眼里,我也许是这样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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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想起99年的毕业季,校园里充斥着离别的气氛,恋人间面临天各一方,不舍的别离,相拥而泣。兄弟间四年的同窗之情,即将天南海北,把酒言欢中潸然泪下。很多年以后社会的历练,让我悟出真正的友情是校园中建立的友情,纯真的,不添加任何杂质。踏入社会后的友谊过多的利益牵杂其中,变得不再那么单纯。后来的经历也恰恰印证了这一点,包括中学的大学的同学给了我很多帮助。
毕业后顺风顺水的进入了一家事业单位,从事所学相关工作。工作限制,也没有兼职再做导游或者领队。但是这份工作并不是我想要的,当时选择这个专业只是从小对中国古文化的喜爱。想想以后一杯茶,一张报,一辈子的生活头皮就发紧。加之我这个人骨子里对权利没有欲望,不想着往上爬,上班也就变成了混日子。男人的追求无非是升官发财,不想升官,那就只剩下发财的欲望。但看着每个月发到手里的工资单一千不到,心里极度不平衡,还不如上学期间挣得多。
求学期间不仅节假日兼职做导游,而且利用所学走街串巷,西仓的早市,乡间的老宅子都曾经留下我的身影,淘腾点东西在古玩市场出手,一天的收入比一个月工资还要高。
同样是人活一天,产生的经济价值天壤之别,心思更多的放在淘货上,而把本职工作三天打鱼两天晒网,单位里原地踏步,毫无进展。那几年机缘巧合加上老天眷顾,没有一次失手和打眼。看着银行卡里不断增加的数字,也安慰自己,有失必有得,当不了官,有钱就行。
2003年,很多同龄人还在为每月的工资省吃俭用,啃老的时候。我买了房子,和车。手里还有一百多万的积蓄,放到现在可能不算什么,但在当时人均工资一千出头的那个年代。已经算作一笔巨款。心态也愈加膨胀,以前有六成把握才敢做的事,后来有三成把握就敢去试。
马克思曾经说过,当利益达到100%的时候,资本就会蠢蠢欲动,而当利益无限放大,大多人会不顾一切,铤而走险,而我就应该属于这类人。2003年的六月,经人介绍看上了一批古玩,在明知当年的政策不允许私下买卖的情况下,因为利润惊人,借贷300多